崮文化网讯 为进一步加大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全力推进村庄“五化”达标建设,沂水县泉庄镇制定奖惩办法,促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计分办法。实行千分考核,得分折合后计入村全年考核成绩,与工资发放挂钩。镇党委、政府成立专门考核小组,对各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实地检查,年终总评。11月底前完成镇自查,12月上旬迎接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农办、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检查验收。
年度考核前10 名的村授予“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设一等奖3名并奖现金 4000元;二等奖 3名并奖金3000元;三等奖4名并奖现金2000元;工作奖励5名并奖现金1000元;对考核得分列后2名的村、工作不力的管理区在全镇通报批评。(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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