崮文化网讯 沂水县泉庄镇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推出一套属于泉庄自己的建筑工匠管理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成立建筑公司,聘请一名质检员,一名安全员。将泉庄镇13个建筑队长以及名下建筑工匠在公司统一备案管理。建筑队长每年定期到县里进行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培训,及时更新建筑工程相关知识。
规范管理费的收入与支出,聘请一名专业会计。对全镇的房屋翻建工程负责队长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并严禁向建设单位收取。收取的管理费用于违法建设巡查,购买安全帽、安全绳等劳保产品以及翻屋建设建前、建中、建后的督导与验收工作。所有的收入与支出由会计一一记清。
严格工程开工前手续。每个建筑工程开工前都需要填一个危房改造申请,收到申请后,由乡建办人员与建筑公司人员一同到现场对房屋进行核实。核实批准后,由工程的施工队长与建设单位一同到建筑公司签安全责任书、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服务协议与开工单。
组织公司人员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质量安全巡查,一旦发现工程隐患,立马下整改通知书,停工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定期在全镇开展违法建设巡查,一旦查处,严厉处罚,绝不姑息。
每月召开建筑工匠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最新要求,总结本月工作的经验与教训。
在规范的建筑工匠管理办法下,泉庄镇建筑市场井然有序,建筑工程质量逐步提升,获得了全镇人民乃至上级的一致好评。(江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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