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盗猪贼落网。
崮文化网讯 一根普通的皮绳可能引不起任何人的注意,但是,蒙阴县局的民警就是通过这样一根不起眼的皮绳,顺线追踪,破获了一起盗窃案,将两名盗窃犯罪嫌疑人抓获。
消失不见的母猪
8月12日上午,城郊派出所正在工作的民警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他就是蒙阴街道办事处北竺院村宋某某。宋某某刚进所就不停地说着“谢谢”并将一面绣有“雷霆出击,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一再感谢民警迅速破案,为他挽回了损失。要说这事还得从7月底猪被盗说起。
8月1日10时许,宋某某急匆匆跑到了城郊派出所,“我家一头待产母猪被人偷了”,民警看宋某某情绪激动语无伦次,就劝慰宋某某慢点说别急,后来在派出所民警的询问下,宋某某讲起了丢猪一事。“昨天(7月31日)下午天快黑了,我去喂猪的时候,发现我家猪圈里少了一头猪,刚开始我以为天黑没看清,我拿手电照了照,数了数,确实少了一头,而且是我家最值钱的那头,马上要产小猪仔了,起码值7000多元。”正说着,宋某某抹起了眼泪。民警听了宋某某的诉说,非常气愤。老百姓过日子就靠着养些家畜贴补家用,可偏偏就有人惦记。若民警不破此案,不管小事,谈何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于是,民警安顿好宋某某后,立即出警寻找线索。
皮绳牵出盗猪贼
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侦查,通过查看视频监控,找到了蛛丝马迹。一辆车牌号为鲁QL198Z的时代小货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小货车车厢加装着铁栏杆,栏杆上拴着一条黑皮绳。黑皮绳一般在摩托车经常用,汽车上一般不会用。于是,寻找绑有皮绳小货车的工作迅速展开。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发现该车于7月31日下午6、7点左右两次经过案发地点。在此基础上,民警对县内的收猪、贩猪人员进行了认真查访排查,确定嫌疑车辆为外地车辆。然而接下来的几天,嫌疑小货车失去了踪影。事情的转机出现在8月4日上午。当天,民警邢格富在驾车调查一起案件,经过车站附近,不经意间他发现了嫌疑小货车。“皮绳,车上绑着皮绳。”邢格富迅速将情况向所长谭丕涛进行了汇报。经过围追堵截,民警在蒙阴街道办事处坪子村附近将嫌疑人张某某(男,44岁,沂南县人)抓获。民警就地审查得知同案嫌疑人正在前面村中。民警巧使计策将还蒙在鼓里的刘某某(男,37岁,沂南县孙祖镇人)抓获。
顺手牵“猪”锒铛入狱
在城郊派出所,张某某将整个作案过程和盘托出,揭开了真相。2015年7月31日下午6点左右,张某某开一辆时代小货车到蒙阴城北某村送猪,途经县城西环路一下坡路段时,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刘某某发现了一头后臀带有黑花的白色母猪在路上行走。“也许是过路车上掉下来的”,“有可能是从住户家跑出来的”,“反正没人要”。于是,怀着侥幸心理两人商量着偷偷将猪运走。为避免被人发现起疑心,张某某让刘某某将猪赶到一个活动板房后面藏了起来。张某某则开车回到养猪场将车上的20多头猪卸了下来。考虑到母猪太大,两人很难将它抬上车,张某某又让养猪场的王某前去帮忙。两人开车来到藏猪地点后,张某某就用钩子钩住母猪的嘴巴往车上拉,刘某某则在地上拽猪尾巴,王某就拽猪前腿,就这样三人合力将猪抬到了车上,拉回了养猪场。
8月1日下午6点左右,张某某将偷来的母猪运回了沂南。第二天便以2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沂南市场猪贩子冯某。8月4日,张某某回到养猪场将600元钱塞给了刘某某,将一条沂蒙山香烟送给了王某,以感谢他们的“帮忙”。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盗取不义之财必受法律严惩。(尚修成 许红 张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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