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艳的罂粟花,害人不浅。
崮文化网讯 入春以来,山东省蒙阴县公安局连续查处多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违法行为人均受到治安处罚。
5月20日,岱崮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岱崮镇台头村马某在自家花池内非法种植罂粟,民警立即予以铲除并收缴。依法将违法行为人马某罚款五百元。 5月22日15时许,旧寨派出所民警禹化彦、包木金走访中发现刘某在其家菜园里非法种植罂粟26株,当场将刘某抓获。经县局裁决,刘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5月31日18时许,桃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中发现周某中花池内非法种植罂粟4株,民警遂依法予以铲除并收缴,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周某罚款500元。 6月4日,坦埠派出所依法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人公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1000元。今年以来,公某为收获罂粟果用以做饭食用,在坦埠镇某村一菜地里非法种植罂粟82株,均已结果且将成熟,被坦埠派出所民警发现后及时进行了铲除并收缴。 云蒙湖派出所以“百日会战”为契机,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的专项活动。近日,共打击处理5人,批评教育7人,铲除罂粟700余棵。
民警铲除罂粟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为何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是有的村民出于好奇,种植罂粟仅仅是因为罂粟花的漂亮,作为奇花异草栽种一些来观赏;二是有的村民听信偏方治病,采用罂粟作为药引子使用;三是有的饭店为了提味,采集罂粟当作调料添加到菜品中。 凡此种种,过去在当地民间都是见怪不怪,没有人在意的现象。而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对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作出了明确处理规定。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还是屡有发生,令人费解。 因私种几株小小罂粟,轻则被批评教育,重则被拘留、罚款,实在是太不值得了。但愿人们能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避免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再次发生。(丁军国) 崮文化网独家稿件 转载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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