崮文化网讯 蒙阴县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公茂侠,自 1995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先后在反贪局、审查起诉等岗位工作。从事检察工作17年来,面对金钱、说情,他不为所动;面对威胁、恐吓,他毫无惧色;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沂蒙崮乡一名优秀基层检察官的崇高品质。他先后荣获山东省“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全市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全市优秀侦查员”等荣誉称号。
其实,他不仅是刚正不阿、一身正气的硬汉,面对群众,他更有春风化雨、爱心无限的柔情。2014年2月,他以高票当选县检察院社会公德(爱德)模范,登上了本单位善行义举四德榜。
2004年5月,公茂侠到桃墟镇进行回访,获知该镇中心中学初二女学生石琴因母亲病故,家庭困难面临辍学。他赶到掏出原本要给父亲买药的100元钱交给石琴,鼓励她安心读书,并毫不犹豫地开始了对石琴的资助。在他的鼓舞和资助下,石琴以优异成绩考取了县第一中学。2007年5月8日,县检察院收到一封县一中寄来的喜报,称该院干警公茂侠资助的特困生石琴,在统考中取得了优异成绩。至此,公茂侠同志长期资助特困学生的事迹才在全院传开。临沂电视台《沂蒙检察》栏目连续对公茂侠的事迹进行了专题报道。目前,石琴已大学毕业参加工作。
2011年11月份,公茂侠到蒙山管委会吕家楼村进行森林防火入户调查,当走访到吕家楼村高建平家时,发现高建平卧床不起,一家六口住在其父母留下的两间老屋内,两个孩子辍学,生活困难。经询问,2011年1月份高建平因车祸造成伤残,且未获得任何赔偿。公茂侠得知这一情况后,将身上仅有的200元钱给了高祥平,让他给孩子添置棉衣,又找到蒙山管委会进行协调,帮助孩子早日恢复上学。
2011年11月,蒙阴县岱崮镇万杨峪村民崔某某因家庭矛盾打死了自己的妻子。案件受理后,公茂侠了解到嫌疑人留下年迈的父母、岳父母和一个6岁的儿子,家庭困难。公茂侠遂主动与他的家庭结对帮扶,多次上门慰问,并送去慰问金、米面、衣服等生活用品。与他的孩子“心贴心”交流,进行心理辅导,并积极联系当地镇政府和学校,对其父母落实低保等,让面临辍学的孩子重新走进校园。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崔某某知道后,被公茂侠执法为民的情怀感动,于2012年11月18日写来感谢信,表示不辜负检察干警的期望,洗心革面,积极改造,重新做人。
这样的事迹很多很多。公茂侠同志始终把群众的温暖放在心上,时刻保持着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他的事迹也感动和鼓舞了更多的干警,去关心百姓疾苦,做群众的贴心人。(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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