崮文化网讯 针对企业贷款难、银行收贷难的两难问题,山东省蒙阴县司法局与县信用联社会同县公证处推出贷款公证业务,运用公证法律手段防范金融信贷风险,疏通借贷渠道。
为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流程,有效防范贷款纠纷的发生,降低信贷风险,县司法局与县信用联社会同县公证处制定《贷款公证工作基本流程》,明确了贷款的受理、审查程序,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公证书的送达方式、注意事项等内容。2012年8月底,以县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和蒙阴镇信用合作联社两家网点作为贷款公证的试点单位,尝试对借新还旧贷款、抵质押贷款(房地产抵押除外)办理贷款公证,由公证人员提前对借款人所提供资料以及借款人和担保人等主体资格进行现场审查,既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又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
通过信贷公证,依法对当事人的贷款行为和贷款合同进行审查,并形成有效的债权公证文书,进一步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一旦贷款逾期未还,信用联社可依据公证机构出具的具有强制效力的债权公证文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既减少了诉讼程序,又提高了信贷回收率。
2013年4月在城区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先后在蒙阴街道、联城、常马、高都、野店、坦埠、垛庄、界牌、岱崮等多地全面推广信贷公证业务,进一步拓宽了服务领域,全力助推了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本项业务自开展以来,有效地降低了金融信贷风险,解决了企业贷款难、银行收贷难的难题,实现了银行与企业的“双赢”,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信用贷款公证702件,涉及金额近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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