崮文化网讯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目前,山东费县共有2个家庭农场获得认定,这也标志着“家庭农场”这一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费县正式诞生。
“金洲家庭农场”于今年4月经费县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是全县第一个经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家庭农场。作为首个“吃螃蟹”的人,今年33岁的曹政军也从农民开始向“家庭农场主”转变。农场负责人曹政军说:“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说要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流转,我就想借着这个机会,注册家庭农场,以此扩大规模,同时呢,通过注册,我这个种植园就算有了‘身份证’,各项权益也能得到更好保护。”
曹政军家原有桑园100多亩,通过注册家庭农场,他将优先享有村里流转土地的承包权,这不但能满足扩大种植规模的需要,而且对桑园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有着积极推动作用。曹政军告诉记者,等到土地流转完成后,他还要建设家庭农场办公室、宿舍和辅助设施,走标准化生产之路,到那时,生产效益不知要翻上多少倍。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这对当前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云栋 沂蒙 杨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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