崮文化网 2012年9月,费县被授予“山东省长寿之乡”称号。为宣传长寿文化,发展长寿产业,打造长寿品牌,提升和扩大费县的知名度,促进费县经济社会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向社会各界征集“长寿之乡-费县”形象标志。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山东长寿之乡——费县”形象标志
二、征集范围
各设计团队及从事或爱好设计的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征集从2013年4月3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结束。
四、作品要求
1、标志要设计新颖,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充分体现费县长寿主题,彰显山水奇石特色、人文风貌,突出生态自然、和谐的精神内涵;
2、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标志可广泛应用于各类传播媒体、产品和服务标识,便于在对外宣传中推广、应用、印刷和实物制作。
3、作品的设计图稿须有创意详细文字说明,对标志、图案及方案符号作出具体解释,并说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标志应征稿件附彩色、黑白稿各一张及电子样稿一份,统一为A4规格,电子版以JPG格式(附PSD格式)提交。
4、所设计的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如有侵权将取消参选资格,并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五、评选办法
“山东长寿之乡——费县”形象标志征集活动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业界代表,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最终确定“山东长寿之乡-费县”形象标志。
六、奖励办法
中选标志(1名):奖金5000元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2名):奖金各1000元并颁发证书。
入围奖(5名):奖金各200元并颁发证书。
七、应征作品权属
被评审确定为“山东长寿之乡——费县”形象标志的作品和获奖作品,其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主办方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届时,除奖金外,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
八、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1.纸质应征稿件请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附组织或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在信封处注明“‘山东长寿之乡——费县’形象标志”字样。并附组织或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和平路县老龄办,邮编273400。收件人:陈静。
2.电子稿件请发送指定邮箱(fxllw@yahoo.cn),主题请注“作者姓名+‘山东长寿之乡-费县’形象标志”。
3.作品征集样稿和说明上不得有作者姓名和任何能表明作者身份的记样,否则视为无效参选作品。
4.联系电话:0539-5220312。
5.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九、解释权
“山东长寿之乡——费县”形象标志征集活动有关规定解释权归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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