崮文化网讯 为加速县域经济科学发展步伐,更好地规范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和政府投资管理,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山东省蒙阴县财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在深刻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出台了多项规范性管理文件,对全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各重点环节作出明确要求和详尽规定,在大幅提升评审工作绩效的同时,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提请县政府出台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对评审工作各方职责、评审范围、评审内容、评审方式、评审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并强调:“财政部门批复的评审报告和结论,作为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安排项目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拨付项目资金、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审批竣工财务决算和支付评审费用等事项的依据。”
二是出台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流程》。本着科学严谨、清晰明确、便于执行和追求效能的原则,对评审中心与项目管理科室职责进行了界定划分,并对项目提交、项目接受、组织评审、出具报告、报告应用等项目评审的基本工作流程作了逐一明确,同时对招标工程标底造价等具体工作程序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定。
三是出台了《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投资评审付费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中介机构的评审行为,《机构管理办法》对中介机构应遵循的工作原则以及资质评定、业务考核等作了明确要求,尤其是以“差错率”等指标加大了对中介机构工作质量的考核;同时,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收费行为,《评审付费办法》对费用计算、支付程序等也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统计,自2009年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成立以来,全县共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175个,送审资金总额达10.13亿元,审减金额1.53亿元,平均资金审减率达15.06%,居全市前列,并于2011被授予“山东省财政投资评审最具影响力单位”荣誉称号。财政投资评审在节约政府投资、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房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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