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10月27日讯 近日,临朐县对近三年来全县文化建设中的优秀作品和个人荣誉“文化艺术政府奖”情况进行了研究部署。第二届“文化艺术政府奖”成为该县“创先争优”的又一重要成果。经过评选,傅绍相创作的陶艺雕塑《百子闹鸢》获“艺术作品奖”一等奖,祝红蕾编写的中篇小说《金波的星期九》获“文学创作奖”一等奖,傅绍信获“文化贡献奖”。
“文化艺术政府奖”自2008年由临朐县人民政府设立,每三年评选一次,共分为“艺术作品奖”、 “文学创作奖”和“文化贡献奖”三个类别的奖项。本次 “文化艺术政府奖”评选的指导思想是着眼于鼓励支持文艺创作生产,通过评奖评出积极性,评出干劲,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积极参与艺术创作和演出,力求多出人才、多出精品,推动全县文化事业更好更快发展。评奖严格按照艺术节组委会制定下发的《临朐县第二届“文化艺术政府奖”评选实施细则》和《临朐县第二届群众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评选奖励办法》进行。
本次评选共分为四项程序进行,分别是制定方案、宣传发动、组织评审和表彰奖励。为公平、公正、合理地评好本届“文化艺术政府奖”,艺术节组委会根据《临朐县文化艺术政府奖评选表彰办法》,在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第二届“文化艺术政府奖”评奖实施细则》,明确了评选对象、评选范围、评选标准、评奖程序与办法等。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文艺界各门类知名人士任成员的评奖工作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奖项申报和评奖的日常工作。在宣传发动方面,从方案制定到文件下发,组委会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发动。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人员也踊跃自荐,共收到申报材料130多份,基本达到预期效果。在组织评审方面,9月下旬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资格审查、核实,组织有关部门领导、专家、知名人士组成初评小组进行了初审,向评委会提交了15件具备参评条件的申报材料。10月初,评委会专门召开会议,针对提交的申报材料,根据第二届“文化艺术政府奖”各奖项的评奖要求,组织全体评委进行了充分酝酿和协商,在此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评选,最终评出文化贡献奖1名,艺术作品一等奖1名,文学作品一等奖1名。在表彰奖励方面,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第二届“文化艺术政府奖”由县政府表彰,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经组委会研究,决定奖励文化贡献奖1名,奖金1万元;艺术作品一等奖、文学创作一等奖各1件,每件奖金5000元。获得本届“文化艺术政府奖”的作者,均作为业绩考核和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通讯员 成学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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