崮文化网讯 2月20日正月初九,蒙阴县公安局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环境自然保护局从凌晨5时开始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集中整治活动,当天共劝阻批评教育51人 ,行政处罚22人。
领导重视,部署周密
对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蒙阴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2月19日下午县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局禁放烟花专题会议精神和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守东同志工作要求,部署开展烟花爆竹禁限燃放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效果,从局直机关抽调80名民警辅警支援城区三个派出所,共同参与集中整治行动。行动期间,李守东同志带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公丕建、县自然环境保护局局长赵英利到蒙城派出所看望慰问参加集中整治行动的民警、辅警,并到县城外环路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行动中,联合执法人员坚持疏堵结合,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社会效果最大化。集中行动前,县公安局宣传科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持续宣传该县烟花爆竹禁限燃放通告、政策法律规定,宣传禁限放区域、时间以及违规燃放的处罚措施等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城区三个派出所合理安排警力,划分责任区域。各参战民警、辅警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各单位负责同志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县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环境保护局加强协作配合,同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自然环境保护局3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领5名工作成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明确告诉市民,该县烟花爆竹禁限燃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执法机关将在总结固化第一次集中整治行动的经验做法基础上,持续开展第二次集中整治行动,并力争取得更大成效;执法机关将加强源头管控,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强化对销售烟花爆竹业户的管理,从源头上把住烟花爆竹燃放问题;各派出所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禁限放工作;要继续加大处罚力度,对不听劝阻、违规燃放的,顶格处罚,形成震慑效应,增强广大群众对烟花爆竹禁限燃放的认可度和支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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